之利,所以主动对外发展贸易的程度远胜宋代,利好出口贸易的政策相继出台,如至元三十年(1293)“市舶则法”规定推行泉州市舶司的成例,加征船舶税三十抽一,并且确定了“双抽”“单抽”之制,即蕃货的抽解率两倍于土货,以保护和扶植土货的出口。从上述市舶司的设立情况看,元朝的市舶司多位于浙江地区,这应与龙泉窑产品的外销有着某种联系。
到至治三年(1323),元政府开始颁布大规模开放私人海外贸易政策,以“听海商贸易,归征其税”。相对于“官本船”的官方相对统一装备,私商的航行设施很难都能得到足够保障,以致沉船等意外事故明显增多,韩国新安沉船、福建平潭大练岛沉船、小练岛东礁村沉船、泉州后渚港沉船、福清东壁岛沉船、龙海半洋礁二号沉船、漳浦沙洲岛沉船、漳州圣杯屿沉船、印度尼西亚海域玉龙号沉船等,应都是这一政策下的产物。当然,这些私商并不局限于元人,包括海内外商人。所发现这个时期的沉船中,龙泉窑青瓷是最为重要的船货。例如韩国新安沉船发现于1976年,出水文物共计22040件,其中龙泉窑青瓷就有12377件,占总数的60%,且质量上乘。而大练岛沉船、小练岛沉船和圣杯屿沉船则几乎装满了龙泉青瓷。
这些“土货”龙泉窑青瓷中,主要是日常用器,以碗盘为主。也有一些是有意识地根据海外不同地区人们的生活习惯和偏好来生产定制的瓷器,就是说需求方可能在造型、装饰纹样等方面提出规格标准,订购所需瓷器。如在新安沉船和大练岛沉船中发现的小口罐,主要流行于东南亚地区;形体硕大的盘、碗,主要行销到中东地区等。从普通的内销产品中选择部分器物进行外销到根据海外商家要求定制器物,当然会获得更大的利润,同时生产者也要承担更多的风险,所以这也是海上贸易发展的一个重要的转变阶段。
二 圣杯屿沉船出水的龙泉青瓷
圣杯屿沉船遗址中发现的龙泉窑瓷器符合元代产品的基本特征,虽然数量不少,但品种不多,以碗盘为主,同一规格器物数量较多。出水器物从造型到装饰纹样,再到装烧工艺,几乎完全一致,而且多为日常用器,质量普通。产品装饰以印花为主,许多器物叠烧,追求批量生产,适合大规模销售特点。
在发现的这些遗物中,有诸多器物与差不多同时的新安沉船、大练岛沉船等相近。这些产品中,盘和碗是发现最多的品种。碗盘内壁和内底一般均饰有纹样,主要为印花工艺。印花是元代龙泉窑运用最广泛的装饰手法。由于印花既具有与刻划花类似的装饰效果,且工艺简单,工效高,适合批量生产,符合规模生产的要求,故在大宗产品的生产中被广泛应用。一些原来采用刻划花装饰的地方,大多被印花所替代。印花以阳纹为主,如在碗的内腹印有折枝花卉,内底则为团花〔图一〕。除了印花,贴花也是常见的工艺,这种工艺是从模印中脱胎而来的,在印模上压制出带有花纹的泥片,装贴在器物表面,呈现出比印花更凸现的浮雕般装饰效果。贴花的题材也是丰富多彩,主要装饰在碗盘的内底。双鱼洗多见宽沿、外壁刻莲瓣,内底贴或模印双鱼纹。这类洗在宋代就已出现,但并不流行,其鱼纹多为刻饰。元代双鱼洗以贴花多见,因此被后人认为是元代龙泉窑的典型器形。还有一种贴塑龙纹大盘,器形口径阔大、折沿、斜弧腹、卧足,盘内心贴塑模印龙纹并于内壁刻划卷草纹一周,足端留有垫烧痕迹。盘、洗类器物中大型器类足端无釉〔图二〕,小型器类足端和外底多未施釉〔图三〕。此类大盘除圣杯屿船外,新安船也有较多发现〔图四〕,且曾广泛地发现于东南亚、中亚、西亚、北非等海外地区,如阿力麻里古城遗址中发现的龙、凤纹瓷盘被发掘者判断为赠予西域的赏赉赐物,苏门答腊、爪哇海、埃及福斯塔特等地发现的龙纹残片及西亚托普卡比皇宫博物馆所藏珍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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