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官窑与乌泥窑
2012/6/22 21:57:15

  经多年研究,我认为南宋官窑的发展序列是:余姚官窑→内窑→续窑→郊坛下官窑,这已得到窑址的出土物和热释光测定结果的证实。南宋人赵彦卫的《云麓漫钞》第十卷在述及青瓷时说:“今处之龙溪出者色粉青,越乃艾色……近临安亦自烧之,殊胜二处。”此卷写于开禧元年(1205年),因此,这条记载的时间概念十分清晰——“今”是指开始编写此书前后的一段时间;“近”即开禧元年前后很短的一个时期。“临安”指代朝廷,“自烧之”的窑便为郊坛下官窑,而越州生产“艾色”瓷器的窑,就是绍兴元年(1131年)四月之前设立的余姚官窑。值得注意的是,《云麓漫钞》的记载显示出续窑与郊坛下官窑之间的历史不是直接相连的。古代制瓷全凭经验,窑工是技术的载体,技术在人与人之间传递而延续其生命,传递终止也就意味着技术的消失。因续窑与郊坛下官窑之间的间隔时间不长,故同一批窑工便可保持技术的连续性。那么,续窑停烧后,窑工去了何方?从考古资料看,南宋龙泉烧制黑胎乳浊釉青瓷的窑场,当为续窑制瓷工艺的延续地。
  南宋龙泉窑的中心产地在大窑,此地出产的优质瓷器曾被朝廷纳用,所以大窑烧造宫廷用瓷的窑场属于广义的龙泉官窑。然而,清人所谓的“龙泉官窑”,主要是指龙泉生产黑胎乳浊釉青瓷的窑口。在大窑的窑址中黑胎瓷所占的比例极小,而这类瓷器却是龙泉溪口南宋窑场的主要制品。溪口南宋窑场有四点值得重视:(1)黑胎瓷的制作相当精致,虽不及内窑,然总体上却不逊于续窑,有不少器物可与郊坛下官窑的同类制品媲美,这表明它的制作工艺与南宋都城一带的官窑相同。(2)人们经对比研究,认为此窑的黑胎瓷是“仿官”的,即仿郊坛下官窑的产品,这说明两窑的黑胎瓷的年代相近。(3)该窑出产的黑胎瓷不见于平民墓葬和居住遗址,可见它不属于市肆行销的商品瓷。(4)龙泉大窑为龙泉窑的中心产地,那里的窑工所掌握的优秀制瓷技术,完全可以满足地方官府向朝廷进贡各类青瓷的需求,根本没有必要再到远离大窑的溪口另设生产贡瓷的窑场,这反过来说明,南宋溪口窑场的生产性质与大窑窑场不同,而与续窑一样,其产品当主要供统治者使用。因龙泉溪口的南宋窑场为远离都城的州府一级的官窑,故在由朝廷掌控的郊坛下官窑设立后,该窑的窑火会因地方官府的各种需要而继续燃烧。应该看到,南宋人所称的“余姚窑”“内窑”“续窑”“青器窑”(郊坛下官窑),均已被考古资料所证实,而“乌泥窑”则尚未被认知。南宋的《坦斋笔衡》、《负暄杂录》在谈到北宋官窑时说:“江南则处州龙泉县窑,质颇粗厚。”这表明北宋晚期龙泉窑已进入统治者的视阈,但在叙说南宋官窑时却不再提“龙泉县窑”。按理说,南宋时龙泉窑的制瓷水平,足可与都城一带的官窑比肩,其产品也被统治者纳用,二书不应漏载,所以,我认为《坦斋笔衡》和《负暄杂录》提及的“乌泥窑”,当为龙泉溪口烧制黑胎乳浊釉青瓷的窑场,南宋人用主要产品的胎色给窑场定名,是为了使该窑在窑名上有别于遐迩闻名的“龙泉县窑”或龙泉窑。至于清人蓝浦的《景德镇陶录》关于“乌泥窑”位于建宁府建安(今福建建瓯)的说法,显然属于臆测,因为乌泥窑虽以产品的黑胎得名,但建瓯附近的建窑在宋代所烧的黑胎瓷,表面施黑釉,南宋人是绝不会将它跟烧造御用青瓷的内窑及郊坛下的“新窑”相提并论的,所以,只有龙泉溪口窑场、“余姚窑”、续窑生产的乳浊釉青瓷与内窑、“新窑”青瓷才具有可比性。
  值得一提的是,在龙泉小梅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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