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南先贤——蒋祈
2011/12/1 20:35:31

                           
 

  蒋祈
    蒋祈,生活于元代。据他“予(我)观数十年来官斯土著”之句来看,很可能是浮梁人。他一生最大的贡献,就是著作了《陶记》。此文最早的版本见于清康熙二十一年(1682年)版的《浮梁县志》。这是迄今为止我国最早系统地、全面地记述陶瓷的专著,为研究景德镇的瓷业发展史和世界陶瓷发展史,都提供了极为珍贵的史料,也是蒋祈对景德镇、对中国乃至对全人类的贡献。
    这篇史料,早已传到国外。1937年,英国的巴沙尔(S.M.Bwshell)在牛津大学出版的《中国的陶瓷》中作过英文节译。1937年,日本的尾崎洵盛在《陶瓷》杂志第九号上发表了日文译注本。在国内,1979年第一期《湖南陶瓷》杂志刊登了傅振伦的《蒋祈〈陶记>译注》。1981年,《景德镇陶瓷》杂志刊登了白琨的《宋·蒋祈(陶记)校注》。1984年,该杂志又刊登了熊寥的《蒋祈·陶记》附校注,嗣后又在其所著《中国陶瓷与中国文化》一书中予以阐述。他们在作了大量考证之后,都提出了自己的观点。
  《陶记》记述了景德镇陶瓷生产的原料产地、生产关系、制造过程、窑场建筑、窑器品种、瓷器贸易等情况,以及对课税、官场作风的议论。为存史料,现将有关工艺部分摘录于下:
    景德镇陶,昔三百余座。埏埴之器,洁白不疵,故鬻于他所,皆有“饶玉”之称。其视真定红瓷、龙泉青秘相竞奇矣。
    窑之长短,率有(相在上/瓦在下)数,官籍丈尺,以第其税。而火堂、火栈、火尾、火眼之属,则不入于籍。陶氓食土,不受艺佣,埽赁窑主以相附合谓之(相在上/瓦在下)。土坯既匣,垛而别之,审厥窑位,以谨布置,谓之“障窑”。兴烧之际,按籍纳金,窑牌、火历迭(相在上/瓦在下)出入,谓之“报火”。一日二夜,窑火既歇,商争取售,而上者择焉,谓之“拣窑”。交易之际,牙侩主之,同异差互,官则有考,谓之“店簿”。运器入河,肩夫执券,次第件具,以凭商算,谓之“非子”。其窑之纲纪大略有如此者。
    若夫浙之东、西,器尚黄黑,出于湖田之窑者也;江、湖、川、广器尚青白,出于镇之窑者也。碗之类:鱼水、高足,碟之发晕、海眼、雪花,此川、广、荆、湘之所利;盘之马蹄、槟榔;盂之莲花、耍角;碗、碟之绣花、银锈、蒲唇,弄弦之类,此江、浙、福建之所利,必地有择焉者。炉之别:曰猊、曰鼎、曰彝、曰鬲、曰朝天、曰象腿、曰香奁、曰桶子;瓶之别:曰觚、曰胆、曰壶、曰净、曰栀子、曰荷叶、曰葫芦、曰律管、曰兽环、曰琉璃。与夫空头细名,考之不一而足,惟贩之所需耳。两淮所宜,大率皆江、广、闽、浙澄泽之余。土人货之者,谓之“黄掉”。黄掉云者,以其色泽不美而在可弃之域也。所谓器之品数,大略有如此者。
    至若冬泥冻脆不可以烧,坯陶既就复不易操,则有“火房”。火事将毕,器不可度,探坯窑眼,以验生熟则有“火照”。进坑“石泥”,制之精巧,湖坑、岭背、界田之所产已为次矣。比壬坑、高砂、马鞍山、磁石堂厥土、赤石,仅可为匣,模工而杂之以成器,则皆败恶不良,无取焉。攸山,山槎灰之制釉者取之,而制之之法,则石垩炼灰,杂以槎叶木柿火而毁之,必剂以岭背“釉泥”而后可用,或覆、仰烧焉。陶工、匣工、土工之有其局;利坯、车坯、釉坯之有其法;印花、画花、雕花之有其技,秩然规制,名不相紊。窑有尺籍,私之者刑;釉有三色,冒之者罚。凡利于官者,一涉欺瞒,则牙、商、担夫一例坐罪,其周防可谓密矣。
    注:非子,即布徽子,呈长三角形,书瓷名和数量,吊绑于茭草之后之尾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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