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南先贤——程瑀
2011/11/28 22:26:05

   
 

程瑀,字伯寓,江西浮梁臧湾府前人,生活于北宋末期至南宋初期。他在襁褓时。其姑母抱子回家省亲,幼子不幸坠入水碓被砸死,其生母深明大义,将瑀充姑子送回婆家抚养成人,直至藏氏父母仙逝后,才恢复程姓。
    程瑀少年时期读书刻苦,才华出众,文冠乡里。因受两位母亲大仁大义的影响,养成正直、坦率、忠诚、坚韧的性格。在太学攻书时,就发出“此行定作焚舟计,不夺龙标不出都”的誓言,后果于宋徽宗宣和六年(1124年)夺得会试第一,登进士第。
    进入仕途后,任翰林院校书郎。因常议论国事,而且很有建树,被迁升为兵部员外郎。当时,有高丽(今朝鲜、韩国)使者来京,谒见皇帝后,到江浙一带学习考察。程瑀任送伴使,陪同来使前往。至淮河,官居提举的王殉刁难勒索,诈言风逆水枯,不便航行。程瑀劝其调拨船只,王珣迟迟不动。事后,程瑀弹劾王珣,王珣反奏程瑀违背御旨。徽宗派人核实后,治了王珣的罪。自此,程瑀受到朝廷的器重。
    宋钦宗即位后,金兵大举南下,侵占了许多地方,要宋朝割让三镇才肯罢兵。程瑀自告奋勇愿为使臣,但申言不愿割地。到达金国后,他陈说利害,未作丝毫让步,全节而返。之后,升为左正言,为皇帝决策掌管规谏。程瑀的第一份规谏,便对钦宗的优柔寡断提出了谏言,曰:“欲慕祖宗而遹追无术,欲斥阉宦而宠任益坚,欲锄奸恶而薄示典刑,欲汰滥缪而苟容侥幸,兼听而不能行其言,委任而不能责其效,苟且之习复成,党与之私浸广,最时病之大者。”钦宗曰:“朕非不知此,虑有未尽,决意行之有失耳。”程瑀曰:“事固当熟虑,然优柔不断,实隳事功。”一日,御史李光言星斗有变,预兆国事亦变。钦宗急问于程瑀,对曰:“陛下毋问有无,第正事修德,则变异可消。”后来,程瑀常论蔡京罪与钦宗不合,遂辞去左正言之职,改任屯田郎。不久,被贬到福建漳州任盐税官。
    宋高宗登位后,召程瑀返京,官复员外郎,迁升光禄寺少卿。不久,又迁升为给事中兼侍讲,专为朝廷建修政局。这时候,他向高宗提出“省费裕国,强兵息民”的十项主张,即“厉志气,躬勤俭,访贤才,求将帅,申纪律,治财赋,广招募,治舟师,谨命令,责事实”。这十条,条条切中时务,成为南宋一个时期的战略方针。
    程瑀的仕途也并不一帆风顺。一次,一位叫席益的朝臣御批后将被罢官,程瑀为其辩护,以忤逆御旨遭反劾,先后被贬职知安徽亳州、江西抚州与江州、浙江严州等地,其间又为其父母丧服三年。
    再说宋高宗自程瑀走后,听不到忠言,于是下旨召回朝廷,官复员外郎兼侍读。一次,程瑀以东汉邓禹辅佐汉光武的故事劝谏宋高宗,光武听从了邓禹的话,注重修德,不数年果然光复了汉室。宋高宗很感动。程瑀接着就金兵南侵的形势说:“金人入侵,未尝一大衄,有轻我心,岂可保其不背盟。宜省费抑末,常赋外一毫不取于民,民日益厚,兵日益强,使金人不敢窥为长计。”帝曰:“且作十年。”瑀再拜曰:“十年之说,愿陛下早夜毋忘。”不久,任程瑀为兵部尚书。宣和三年(1121年),受封为广平郡开国侯。由于程瑀对待金国主战,而掌握朝廷实权的秦桧却主和,第二年,秦桧找了一个岔子,将程瑀降职为朝议大夫,知信州(今上饶)。程瑀遂称疾辞朝。不久,程瑀也真的忧愤成疾。他谓天仰叹曰:“大恩未报,中原虽戴宋,未免玩惕,恢复之期,非日月可冀。”言讫而逝,终年六十六岁。
    遗著有《奏议》六卷、《龙潭居士文集》一部。由程瑀的儿子刊刻成书,一位名洪祖兴的官员为书作序。书中有“弋不射宿”,言“孔子不欲阴中人”等语,秦桧认为是讥讽自己,将洪祖兴等罢官投狱,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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