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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南先贤——陈春华






[日期:2012-04-14] 来源:《昌南先贤》   作者:涂翼报 陈海澄 [字体: ]

                       

陈春华 

陈春华(19031979年),名世福,湖北阳新人。其祖父于清同治年间驾着小舟来景德镇,以制鞭炮换购下脚瓷回乡贩卖为生,后来稍有资本,遂开设瓷行,招牌为“陈鸿发”。其父继承行业,不幸英年早逝,小春华时年九岁。他在读完七年制的高小毕业后,因无力升学,便从师学习检验瓷器的“看色”。十五岁学“跑街”,专代或领引瓷客买瓷器。由于生在瓷行,长在瓷行,加上学了看色,又学了跑街,对瓷行的业务已然成熟。在同乡老客户的帮助下,十七岁继承祖业独立开设瓷器行。

    陈春华自幼受母亲的教诲,养成了为人诚实直率、心地善良,轻财好义、乐于助人的品格,加上他写算俱佳,又能言善辩,从而在“湖北帮”中崭露头角,被推举为全国旅景瓷商联合会常务委员,时年才二十三岁,是瓷商组织中最年轻的一员。

    民国15年(1926),北洋军阀孙传芳属下刘宝提师兵败路过景德镇,军纪涣散,横行街市,吓得店铺不敢开门,惶惶不可终日。刘宝提则像总商会勒令三日内筹饷四万银元,否则让士兵“自由行动”。这一期间,来镇瓷商很少,各业萧条,市面银根吃紧,好些士绅藏匿他处。陈春华却不畏兵荒马乱,为使地方安宁,按总商会摊派的数目,日夜行走各帮,将筹得现款送到了师部,使景德镇避免了一场残兵的洗劫。刘宝提败兵走后,地方军政要员也跑了,他们都害怕北伐军打进来,于是镇上成了无政府状态。总商会为了维护地方治安,组织商团,其饷银又向各帮摊派。陈春华为了大局,又四外奔走,将应派款项收齐。

不久,北伐军贺耀祖的部队进入景德镇,社会秩序才恢复了平静。但是,南军、北军过境频繁,都(昌)乐(平)械斗又折腾三个月,加上不断地筹措军饷,使得银库空虚,尤其是市面上小额贸易都几乎没有货币交流。总商会为解决这一困境,于民国17年(1928年)报请江西省、浮梁县批准,发行地方性的“临时流通券”(也称“保商票”),陈春华被推为监票人。监票从设计、绘图、印刷、盖印等环节进行监督,在票额、数目上不能有丝毫差错。之后,又带头并动员瓷商们在钱庄汇划,从而活跃了市场,使得窑户、红店也能正常开工营业。

民国19年(1930年)下半年,方志敏、邵式平率红军第三次到景德镇,好些士绅望风而逃。此时,身为全国旅景瓷商公会主席、景德镇总商会会董的陈春华,却挺身而出,协同商会会长陈庚昌组织接待和慰问,并又一次筹措军饷。约11月,军饷未曾筹齐,国民党军队将来“围剿”,红军奉命转移。为示诚信,陈春华、陈庚昌等约十多人的妻子为人质,随红军去了弋阳。陈春华等人则又日夜奔波,到各窑户、瓷行、红店说服动员,前后数月,好不容易将银饷筹齐。之后,商会会董等人将款送到了弋阳磨盘山,家属才于次年春天返回景德镇。在这次筹款中,陈春华因操劳过度而患上重伤寒,几乎送了性命。

    陈春华自任瓷商公会主席、总商会会董后,他觉得更应该为瓷商们谋福祉。当时,瓷器包装分支、帮、包、篓四种,抽税亦不按瓷器等级。瓷商中也有小商、小贩,他们资本单薄,常购价格便宜的粗瓷贩卖,这样的抽税加重了他们的负担。于是,陈春华呈文省政府有关部门,提出按瓷器等级、分客帮销售地区订出不同税率,由各帮自行申报,再在西瓜洲设卡船检验。经不懈努力,上级终于采纳了他的建议,并任他为江西省瓷类特税总局主任、咨议。以后,瓷器运出昌江的纳税也就较为公平合理了。

    陈春华的家境并不是十分富有,但他总乐于施舍。民国24年(1935年)前后,由南昌至安徽的公路修到景德镇,今胜利器材厂一带有很多无主坟墓,若无人迁葬,将抛尸露骨。陈春华便订购薄板棺材,并请人捡骨,迁葬达百余墓。还有几回,有人将弃婴放置于他的门口,他便寻访愿意领养人领去,给一定的抚养费。民国26年(1937年),抗日战争开始,北方不少难民流浪到景德镇。一日,一个七岁的河南孩子上门乞讨后还是不肯走,经询问,其父母双亡,随逃荒者来此。陈春华将其收留后,交其弟抚养成人。抗日战争期间,陈春华的一船瓷器在长江触礁沉没,运至金华的瓷器又全被日机炸毁,瓷器行也没了生意,家境渐渐困难。于是,他辞去一切社会职务,以瓷器小商贩、帮工或教私塾等维持生计。新中国成立后,陈春华在东风瓷厂工作,直到善终。(原作:陈春华之子陈绪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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