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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评审也要“以德为先”






[日期:2011-08-27] 来源:景德镇日报  作者: 传铭 [字体: ]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传统工艺美术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217号)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由工业和信息化部、文化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国家民委、民政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国资委8个部委和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2个行业组织联合开展第六届中国工艺美术大师评审已经展开,这对于景德镇的陶瓷艺术家们无疑是一件大好事。如何把好事办好,让那些评审出来的大师们,无论在艺术造诣上得到社会承认,还是在职业道德上也能得到社会公认,而不是让人觉得有失公平、公正、公开,也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情。

    如何把好事办好,让笔者想起了选拔任用干部时提出的“以德为先”原则,如果能把此原则引入到大师职称评审工作中,评审大师的工作,将会有效地避免那些有失公平、公正、公开现象的产生。德即品德和修养,包括为人正直、善良、诚恳,又具有强烈的责任心、进取心和事业心。何谓“以德为先”,概括起来说,德可以从四方面把握,一是政治道德,二是职业道德,三是家庭美德,四是社会公德。“四德”实际上是一个综合的整体。德是才的根本,德者才必高,才者未必都有德。“以德为先”原则的运用,是克服社会失德现象的一个新举措。

    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非安全食品、非安全建筑、非安全药品比比皆是,涉及范围广,失德已让这个社会处处无可放心之地。在陶瓷艺术领域里也不例外,有用贴花瓷假冒手绘瓷的;有用气窑烧的假冒柴窑烧的;有用新瓷作旧假冒古董瓷的等等,尤其是假冒大师签名生产名人名作的,让消费者不知所措、让收藏者感到十分迷惘。实际上国家级、省级大师并不是专业技术职称,只是对其艺术造诣的一种评价和承认,也就是一种荣誉。但就是这样一种荣誉,让有些大师们原创性的作品越来越少,而大部分成了迎合市场化的复制品,千人一面,甚至不惜由弟子们代劳,自己签个名,附上一个证书,就身价百倍,甚至千倍,简直成了一台“印钞机”。这也就会让一些所谓的陶瓷艺术家们,瞧准了大师背后的无限商机,想方设法地朝着大师这条“黄金大道” 奔去,花钱买奖项,找人写论文,而不是潜心钻研陶瓷艺术,加强道德修养,对这种畸形发展的现象,我们要加以评论和抨击。所以前段时间,网上针对江苏宜兴出现的“申报纳税和公益慈善举动被列入紫砂艺人技术职称晋级必要条件,对不符合这一条件的紫砂艺人在申报技术职称时将遭到一票否决”的现象进行热评。

    虽然大师评审不像选拔任用干部,但他们在“德”的标准上应该是一样的,是等同的。“士有百行、以德为先”是社会文明的体现,如果能在大师评审中,运用“以德为先”的原则,各地在推荐申报大师人选的时候,严把德行关,好中选优,让那些具有“四德“(政治道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社会公德)的艺术人才脱颖而出;如果现有的大师们努力地去实践“以德为先”,做到德艺双馨,陶瓷艺术领域里的失德现象必将失势,陶瓷艺术的市场就能得到净化,陶瓷艺术的百花园里将会更加阳光灿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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