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副部长王文章2日表示,中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已由以往单项的选择性的项目保护,逐步走向全国整体性、系统性的全面保护阶段。
王文章2日在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的发布会上表示,中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已由以往单项的选择性的项目保护,逐步走向全国整体性、系统性的全面保护阶段,所取得的进展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文化自觉日益增强。各地党委、政府积极部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社会公众高度关注并积极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今天,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意识已日益深入人心。社会公众特别是年轻一代参与保护的程度从根本上决定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未来命运。因此,今年“文化遗产日”确定非物质文化遗产活动的主题为“非遗保护,人人参与”,就是通过一系列的活动进一步增进社会公众,特别是年轻一代自觉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文化自觉。
二是不断拓展保护领域。目前,中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领域不断拓展,从原来的民间文学、传统音乐、舞蹈、戏曲、美术等民族民间艺术,拓展到目前包括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传统技艺,传统医药,民俗等十大门类,内涵更加丰富,内容更加全面。
三是正在逐步形成科学的保护体系。在“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保护方针指导下,逐步形成了符合中国国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体系,基本完成了第一次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的工作。初步查明,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总量共87万项。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国家、省、市、县四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2006年和2008年国务院公布了两批1028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命名了国家、省、市、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2007至2009年评定并公布了三批共1488名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命名了闽南文化、羌族文化、客家文化(梅州)、武陵山区(湘西)土家族苗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等6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稳步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专题博物馆和传习所建设。逐步加强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机构和队伍。中央和省级财政已累计投入17.89亿元用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确保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是重视参与国际间的合作,赢得国际社会的积极肯定。中国积极参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实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制度。中国已有22个项目列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有3个项目列入“急需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国成为世界上入选代表作名录项目最多的国家。2004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加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今年5月,在中国艺术研究院挂牌成立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支持的亚太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国际培训中心,这表明国际社会对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充分肯定。
文化部:加强法规建设 促进“非遗”立法保护
2日上午,文化部副部长王文章在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厅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取得的进展和成果等方面情况。王文章说,在总体上,中国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把握是健康的、科学的,把抢救和保护放在首位,但也存在过度开发利用的问题。
在发布会上,有媒体提问,很多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如果不进行市场开发,存在一个如何传承下去的问题,但是如果市场开发的程度过高,又会违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初衷,那么,如何把握非物质文化遗产市场开发度的问题?
王文章说,这一问题是当前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中需要准确把握的问题。目前在总体上,中国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把握是健康的、科学的。但是在实际的保护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最根本的问题是过度开发利用。为什么会出现这个问题,对不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在把握上没有按照性质和不同的类型进行准确的把握。
王文章解释到,一方面,有一些属于传统手工技艺类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比如说年画、剪纸,就要按照积极保护的原则,进行生产性的保护,要把它作为一种生活方式加以延续,通过这种项目的传承、生产和开发,使它产生经济效益,维持这些传承人的生活和再传承的经济基础。如果能够从中得到经济效益,传承就有了积极性。
王文章说,另一方面,对一些民间信仰的项目,和其他濒危的传统音乐和传统表演艺术,目前抢救要放在第一位。比如说一些民间音乐很难传承,开发利用很难做到,首先是要抢救下来。五十年代对《二泉映月》的抢救还是先录下来,现在用现代科技的手段抢救、保护民间的表演艺术和传统音乐是普遍的手段,这不是开发的问题,是把抢救和保护放在首位。按照不同项目的性质加以区别对待,就能够比较好地把握这个问题。
王文章:中国对非遗保护的把握是健康科学的
2日上午,文化部副部长王文章在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厅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取得的进展和成果等方面情况。王文章说,在总体上,中国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把握是健康的、科学的,把抢救和保护放在首位,但也存在过度开发利用的问题。
在发布会上,有媒体提问,很多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如果不进行市场开发,存在一个如何传承下去的问题,但是如果市场开发的程度过高,又会违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初衷,那么,如何把握非物质文化遗产市场开发度的问题?
王文章说,这一问题是当前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中需要准确把握的问题。目前在总体上,中国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把握是健康的、科学的。但是在实际的保护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最根本的问题是过度开发利用。为什么会出现这个问题,对不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在把握上没有按照性质和不同的类型进行准确的把握。
王文章解释到,一方面,有一些属于传统手工技艺类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比如说年画、剪纸,就要按照积极保护的原则,进行生产性的保护,要把它作为一种生活方式加以延续,通过这种项目的传承、生产和开发,使它产生经济效益,维持这些传承人的生活和再传承的经济基础。如果能够从中得到经济效益,传承就有了积极性。
王文章说,另一方面,对一些民间信仰的项目,和其他濒危的传统音乐和传统表演艺术,目前抢救要放在第一位。比如说一些民间音乐很难传承,开发利用很难做到,首先是要抢救下来。五十年代对《二泉映月》的抢救还是先录下来,现在用现代科技的手段抢救、保护民间的表演艺术和传统音乐是普遍的手段,这不是开发的问题,是把抢救和保护放在首位。按照不同项目的性质加以区别对待,就能够比较好地把握这个问题。
风水是否申遗? 王文章:对民间信仰项目应深入研究
文化部副部长王文章2日表示,要改变一些地方非遗“重申报、轻保护”的现象,首先要按照申报的有关规定,严格评审,同时要加大监督和检查的力度。谈到风水是否准备“申遗”的问题,王文章表示,对一些民间信仰的项目,包括风水等,应做一些深入的研究,“我们对一般性地否定或者肯定都是反对的,我们应该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得出一些结论。”
文化部副部长王文章2日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会上介绍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取得的进展和成果等方面情况。
有记者在发布会上提出,好多地方争夺名人故居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王文章在回答相关问题时表示,关于重申报、轻保护的倾向,实际上是违背它的传承规律。要改变这种现象,首先在申报方面要按照申报的有关规定,严格评审。要严格地进一步控制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数量,要进一步完善市和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的建设。这样在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建设中,就形成一个好的结构,这个结构是国家级名录少而精,省级的名录是名录的中间,市、县级名录是数量的多数,是一个很好的基础。这样一个合理的金字塔型的结构,就使有关部门把关注点、保护的基础放在了基层。
同时要加大监督和检查的力度,要组织专家组对各地申报的国家级名录项目进行检查和监督,对于没有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加以保护的,保护不力的要限期予以改正。对于不能很好落实保护措施的,要在名录中除名。当然更积极的保护措施还是针对不同的类型项目采取不同的保护措施,使它能够在当代的发展中跟文化建设、文化创新和当代生活结合起来,在当代的发展中能够产生一种保护的活力。
在回答“中国是否准备将风水申报世界非物质遗产”的问题时,王文章说,关于风水的问题,很多项目是不是可以确定为国家级的名录,都在专家的研究之中。“今天我们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很多项目认定还处在一个进一步深化研究的过程之中,有一些项目不能草率地或者盲目地下结论,比如说很多民间信仰的项目。”
王文章说:“涉及到风水的问题,我讲一个例子,比如说妈祖信仰,我们知道,妈祖信仰是福建及台湾地区很多民众信仰的项目,这其中有迷信的成份,但是总体上表达了人们一种向善、追求美好的意愿,总体上是应该加以肯定的。对一些民间信仰的项目,包括风水这类项目,应该做一些深入的研究。我们对一般性地否定或者肯定都是反对的,我们应该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得出一些结论。”
王文章还指出,科学保护最重要的是遵循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基本规律。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基本规律,恒定性和流变性是它最重要的特征。首先,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一种文化传统存在,有它不能随便改变的特质或者基因。同时非物质文化遗产随着时代的变化,比如说一些当代人的审美取向融入其中,同时它又是在变化中传承的。人们注意它的恒定性时就不能随便改变它的形态。“我们注意到它的活态流变性时,就要活态地保护它,就不能使它凝聚、僵化。我们保护的措施或者一些规定就要按照基本的传承规律来制定。在保护的时候,抢救保护要放在首位,同时又要贯彻积极保护的原则,既能使它很好地传承,又在要当今时代的发展中焕发出活力。”
王文章:保护非遗的最根本方式是立法保护
2日上午,文化部副部长王文章在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厅举行新闻发布会上说,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最根本方式是立法保护。
王文章说,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有很多方式,但是最重要的方式是立法保护,立法保护是最根本的保护方式。应该说,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过程中是比较注重推进立法保护的。像2005年3月份国务院办公厅就颁发了《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2005年底国务院又颁布了《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在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起到了很好的作用。现在一些地方制定了一些保护条例,云南、贵州、广西、福建、新疆、甘肃、江苏、浙江这八个省区都制定了地方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这对于促进地方性的保护起到了很好的作用。现在全国人大和国务院的有关部门包括文化部在内,都在推动国家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的颁布。现在立法工作已经做了很多调研,草案正在征求各方面的意见,期待国家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能够早日出台。
文化部:对港澳非遗保护从各方面予以适当倾斜
2日上午,文化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司长马文辉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说,澳门、香港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都非常珍贵,肯定要注意加强保护,从各个方面予以适当的倾斜。
发布会上,有澳门的记者提到,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申报项目里有三项是澳门的申请,已经通过评审,进入了30天的公示期,如果确定在名录里面,中央会给澳门这三个项目在资金上有什么支持?
文化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司长马文辉说,保护上,澳门、香港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都非常珍贵,包含了重要的文化价值,肯定要注意加强保护,从各个方面予以适当的倾斜。
马文辉详细介绍了非遗国家级名录项目的评审情况。他说,第三批国家级名录项目的评审是严格按照国务院的“18号文件”确定的标准、条件和程序开展和进行的,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严格、科学、规范、按程序进行评审。
马文辉说,开始的程序是专家组评审,因为这里有60多位专家,来自中国社会科学院、北京大学、辽宁大学、中央民族大学等机构的60多位专家学者分成10个专家组,对整个申报材料的3136项进行分组评审。评审之后,又召开了正式的评审委员会会议,评审委员会会议确定之后又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除了文化部以外还有13个成员单位)征求意见,最后确定新增项目190项,项目扩展159项,这其中包括三项已经公示的澳门项目。
马文辉说,公示结束以后,根据公示期间社会的反馈,部里开会专门研究,提出进一步修正的意见,再报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向大家进行汇报和审议,如果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对名单都表示同意,就正式报国务院审批。国务院批准之后,再以国务院文件的形式正式公布认定。
文化部回应各国“抢申”:合作保护比申报竞争重要
文化部副部长王文章2日表示,对跟周边国家共同拥有的一些项目,中国特别强调联合申报、联合保护,保护放在第一的位置。秉承一个重要的原则,即合作保护比申报竞争重要。今后中国跟周边国家还会就联合申报的问题、联合保护的问题进行更多的合作。
文化部副部长王文章2日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会上介绍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取得的进展和成果等方面情况。
发布会上,有记者提问,对中国与日韩等周边国家共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如何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申报非遗的代表作名录,怎样处理各国间“抢申”的问题?
王文章回答说,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的精神以及操作指南的相关规定,缔约国有权利、也有义务和责任,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申报本国领土上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通过评审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对于两个遗产国家共同拥有的同源共享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每一个国家均可以单独申报,如果列入代表作名录之后,也不妨碍其他的国家再次单独申报。
王文章举例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2003年11月7日公布的第二批代表作名录中,就有阿塞拜疆申报的“阿塞拜疆木卡姆”,这是作为传统音乐申报的。还有伊拉克申报的“伊拉克木卡姆”,乌兹别克斯坦、塔吉克斯坦共同申报的“沙士木卡姆音乐”,都分别入选。到2005年11月25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公布第三批代表作名录中,中国也申报了“新疆维吾尔木卡姆艺术”,也列入了代表作名录。这说明共同拥有的项目,在一个国家申报之后,其他国家还可以单独申报。
王文章表示,中国与不少周边国家共同拥有同源共享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中国愿意与这些周边国家就联合申报的问题、联合保护的问题,进行深入的协商。中国愿意与周边国家进行联合申报和保护,共同传承发展同源共享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增进睦邻友好关系。2005年中国与蒙古国成功申报了蒙古族长调民歌。申报成功后,两国建立了“联合保护长调协调指导委员会”,以指导和促进两国开展对该项目的联合保护工作,成为中国与周边国家联合申报的成功范例。
王文章指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公约》的框架下设立代表作的名录制度,是为了推进各国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视。申报是一个手段,推动保护才是真正的目的。对跟周边国家共同拥有的一些项目,中国特别强调联合申报、联合保护,保护放在第一的位置。申报不是一种竞争,应该是作为大家携手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一个重要桥梁。在这方面,中国秉承了一个重要的原则,合作保护比申报竞争重要。今后中国跟周边国家还会就联合申报的问题、联合保护的问题进行更多的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