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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宣统年款






[日期:2010-04-04] 来源:绿宝石艺术陶瓷馆提供  作者: [字体: ]
    清宣统(1909—1911年)官窑瓷器年款多为“大清宣统年制”六字,分为青花、红彩、紫彩、墨彩款与暗刻款。青花款均为楷书,六字双行排列,无边栏。字体工整秀丽,青花料色泽明快。红彩、紫彩、墨彩及暗刻款亦作双行排列,款外无边栏。以红彩、紫彩、墨彩书写的六字篆款,分三行排列,款外无边栏。清光绪三十年(1904年)至宣统二年(19l0年),先后建立了7座新式瓷厂,这些瓷厂多为官商合办,其中湖南瓷业公司生产的瓷器上,有楷书“大清宣统元年湖南瓷业公司”、“大清宣统三年湖南瓷业公司“等年款的。宣统时带有年款的紫砂壶很多,大部分是宣统元年的作品,底款均为单长方框内篆书“宣统元年正月元日”,款的走向为字头对着壶流,字尾对着壶柄。这种壶的盖内还有“ 斋”和“宝华庵制”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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