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金马村古窑址
蒲江陶瓷生产工艺属著名的“邛窑”体系。邛窑,乃中国著名民间瓷窑,是四川烧造时间最长、产品最丰富、造型纹饰最美的陶瓷窑。邛窑历史悠久,始烧于南北朝,唐代兴盛一时,距今约有1500年的历史。两宋时期,邛窑走向衰落,以成都平原为中心传承邛窑技艺的窑场与窑系的仍然持续发展,直到元明清和民国时期。胡志金、刘大清、卞再斌著《鱼塘窑与羌文化》称:“‘邛窑系’代表窑口有:都江堰市玉堂窑、金凤窑、蒲津窑,彭州市磁峰窑,邛崃市十方堂窑、尖山子窑、固驿瓦窑山窑、郫县大坟岗窑,成都琉璃厂窑,新津窑,蒲江窑,乐山窑等。”
据《蒲江县志》(1992年)记载,蒲江陶瓷生产所需的粘土矿分布于丘陵和平坝一级阶地,与泥炭层位相当。矿体呈透镜体及鸡窝状产出,厚0.4至2米多,为灰白、黄白色粉砂粘土,含粘度36%,可塑性强。化验分析:三氧化二铝30%以上,其他,二氧化硅、三氧化二铁、氧化钛、氧化钙、氧化钾、氧化钠、氧化镁等为少量或微量。
金马村古窑址,位于蒲江县鹤山街道金马村,系宋、元时期古窑址。该窑址发现于1983年,由于地点在当时的蒲江县东北公社四大队八生产队金马祠一带,故而又被称为“蒲江窑”“东北窑”。
金马祠,修建时间已不可考。古时,金马祠位于蒲江至眉山必经小道之上。出蒲江县城东门,经孙坝、猫洞桥、何水碾、金马祠、三皇庙、㮟㮟店、二台子,翻凉风顶至涂店子入眉山县境,经张庙子、盘鳌镇、秦家墩、李店子、韩家场至眉山县城。全长112华里,蒲江县境内约21华里。
如今,昔日的金马祠古建筑已湮没于历史之尘埃,唯余几个小山包矗立在青山之间。当地群众,称此地为“窑坪”,可见金马村古窑的历史由来已久。
金马村古窑,位于长秋山丘北侧二级台地上。主要分两处,相距100米。一处南北长18米,东西宽30米,面积约540平方米;另外一处南北长47米,东西宽12米,面积约548平方米。古窑遗址面积1088平方米,文化层堆积厚1.5米至4米,清理宋代古瓷窑遗址1座,挖出瓷窑2座,炉膛直径约8尺。窑周瓷碎片堆积层甚厚,从中掘出瓷盘、瓷杯、瓷碗、陶匜、匣钵、碟、罐、垫圈、支钉等残件,有青、白、黑、黄、绛等色。宋元时期,蒲江地区为邛州辖地,根据出土瓷器的造型、色釉、烧制工艺考证,此窑属著名的“邛窑”体系。
据1983年《蒲江县发现古窑址》报告,采集标本碗4件、碟3件、盏3件、匜1件、匣钵1件。各类陶瓷,浅圈足,施釉或青、黑、釉,胎色或灰白、紫褐,或鸡心凸痕、蜡泪痕、花瓣纹、草叶纹,或敞口、直口,或折腹、弧腹。据标本分析,该窑址与四川其他窑址遗物比较,是一处具有地方特色的民窑。
四川省文物文物鉴定委员会专家莫洪贵评论说,蒲江窑“据胎质、釉色、浅圈足和烧造工艺,对照邻近邛窑晚期的器物与彭县磁峰窑、广元窑器物的胎釉和造型比较相似。它是继邛窑、磁峰窑之后的一处宋代窑,对于研究四川古代陶瓷窑的发展提供了新的资料。”
中国陶瓷研究专家陈丽琼《邛窑古陶瓷发展概述》认为,两宋时期随着邛窑的衰落,“四川新起的窑场与窑系,以成都平原为中心的,有灌县的金凤窑,蒲江的东北窑。”
宋代的蒲江冶铁业、井盐业发达,民间百姓兴办手工业的热潮不断高涨。苏东坡《蜀盐说》,道:“蜀去海远,取盐于井。陵川井最古,淯井、富顺监亦云久矣。惟邛州蒲江县井,乃祥符中民王鸾所开,利入至厚。” 如此背景下,传承邛窑工艺的民窑兴起也是意料之中的事情。明代《蒲江志》论蒲江人曰:“人民质实,不尚浮华,勤于耕桑,力于矿炭。”
金马村古窑生产的下限,需更多的考古发掘予以论证。蒲江民间的陶瓷生产延续到民国时期仍然兴盛不衰。今《蒲江县志》记载,“土陶业在民国时期颇为兴盛,甘溪、大塘、大兴一带,利用当地白泥资源优势,发展土陶业。全县10人以上的手工作坊有八九家,均属小业主经营。甘溪吴碗厂和大兴林碗厂规模较大,产品都以土碗为主,附带生产少量杯、盘、盆、钵等。”
1988年,蒲江县人民政府公布金马村古窑址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2008年,故宫博物院古代陶瓷馆开馆,“蒲江窑”被标注在《中国古代主要陶瓷窑址分布示意图》,金马窑的历史地位逐步被国人所熟知。
明月之窑
蒲江甘溪镇位于成都平原西部边缘,旧时从成都出发西去康藏地区,该镇是必经之地。据清代乾隆《蒲江县志》记载,甘溪铺为“南路通衢”,传递“南路上下公文”。甘溪镇之明月村,距县城四十八里,处县之最西端,历史上是一个传统村落。明月村之得名与该地明月寺有关。明月寺,兴建于明朝成化八年(1472),寺庙之卧龙岗,因右山象日,左山象月,故名明月寺。
明月村地处蒲江、邛崃、雅安交界地带,是四川高岭土储藏量最大的区域之一,境内富含烧制各种特色陶瓷的原料,资源条件非常优越。今,明月村窑区范围内保留有多个与窑业遗存有关的地名,如张碗厂、孙碗厂、阎碗厂、李窑、坛罐窑等。据蒲江县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明月村现存上张碗厂窑址、下张碗厂窑址、孙碗厂窑址、吴碗厂窑址。
经成都文物考古研究所与蒲江县文物管理所对明月窑窑区开展较为全面的考古调查,认为明月窑的年代大约在清代至民国时期。今《蒲江县志》记载,“土陶业在民国时期颇为兴盛,甘溪、大塘、大兴一带,利用当地白泥资源优势,发展土陶业。”
上张碗厂窑址位于甘溪镇明月村十二组,东西、南北各100米,窑工十多人,窑址7个窗,每窗10行,每行18-22墩,每墩36-40件,生产碗、罐、钵、灯盏、杯、四耳缸等。截止2008年初,该窑仍在继续生产,“5.12”地震后厂房及窑炉受损,旋即停产。目前为明月国际陶艺村占地范围,窑址地表保留有一座较完好的阶梯式龙窑。
下张碗厂窑址位于甘溪镇明月村二组,东西150米,南北60米。民国二十六年(1937)停烧。当地俗称此为“瓦子山”,现存东西走向分布的两座窑包。西侧窑包占地面积约1800平方米,最高处与周围地表落差约6米,东侧窑包占地面积330平方米,最高处与周围地表落差约2.5米。两座窑包平面略呈椭圆形,表面被茂密的竹林、灌木和杂草所覆盖,窑业废品俯拾即是,以碗、盏、壶类残片最常见。
经考古探方挖掘,该窑址第1层:厚5-8厘米,黑褐色农耕土,包含较多的杂草和植物根茎,出土物主要为青釉和酱釉瓷器残片,器形可辨碗、盏等;第2层:厚8-10厘米,窑业废品堆积,包含少量的暗黄色和青灰色粘土,出土物主要为青釉和酱釉瓷器残片,器形可辨碗、灯盏、壶、罐等,另有零星的窑具残片;第3层:厚3-5厘米,青灰色粘土,包含少量的暗黄色粘土,出土物较少,主要为青釉和酱釉瓷器残片,器形可辨碗、盏、罐、器盖等。西侧窑包采集和出土瓷器以青釉、酱釉为主,瓷胎一般为灰胎,器形常见碗、灯盏、壶、罐、器盖等,碗类通常施半截釉,内、外底露胎。器表均素面,未见任何装饰。发现窑具支柱1件,碗32件,灯盏8件,壶7件,罐2件。
孙碗厂窑址位于甘溪镇明月村三组,窑址东西100米,南北150米,遗址内有两窑,各5个窗。窑址现为村民住房、厂房和果园用地,遗存窑炉和陶瓷品堆积层,地面采集遗物多为青釉和酱釉碗、灯盏、罐等。孙碗厂窑于1959年停烧。
吴碗厂窑址位于甘溪镇明月村三组,东西、南北各200米,窑址五个窗,有窑炉和窑品遗存,采集陶瓷多为青釉和酱釉碗、灯盏、罐等。吴碗厂窑于1982年停烧。
据县志记载,吴碗厂系甘溪土陶社的前身。民国37年(1948),厂主为仲长盛,有从业人员20余人。1956年参加公私合营,隶属县供销社。1959年蒲邛合县,以此厂为基础将甘溪孙、植两家碗厂合并,升级为蒲江地方国营体制,有职工37人,新建1座容量为2500连的焙烧窑,年产陶瓷产品6万连左右,每连折合10至20件。产品以土碗为主,附带生产少量杯、盘、盆、钵等。该窑土碗外涂一层黄釉,能上蒸笼承受高温,经济耐用,销路颇好。产品运销名山、雅安、邛崃、大邑、成都等地。1962年,蒲江县恢复建置,碗厂调整为集体所有制性质的生产合作社,归县手管局领导。1978年初,直属县社队企业局领导。改革开放后,随着人们炊餐用具变化,土陶生产逐步走向衰落。
时光进入2012年,著名旅游策划人、陶瓷品牌“扫云轩”创办人李敏考察张碗厂的龙窑,提出明月村发展邛窑产业,恢复明月窑,成立明月国际陶艺村,建立起以陶为主的手工创意聚集区,打造陶瓷文化的国际旅游目的地。2014年初夏,依托张碗厂传统陶瓷制作资源,明月村明月窑重新开窑,这座百年老窑再次焕发新春。这个窑口,从窑炉设备、陶土分析、釉料配方等各方面,既传承邛窑优质基因,又注入来自景德镇的陶瓷生产专家富含现代陶瓷技艺的创意和技法。
明月窑依山势而建,窑身呈长条形,是邛窑中典型的“龙窑”,其生产的“省油灯”“双流壶”等日常生活器皿,传承数百年邛窑工艺,是邛窑文化的重要代表。目前有陶瓷手工艺人50人左右,年龄在60岁-80岁之间的有15人,最高龄的已经85岁,从事陶瓷制作近68年之久。这里的陶瓷手工艺人全面掌握从陶瓷的陶土采集、加工、釉料采集与配方、模具制作、烧窑等一系列完整的传统手工陶瓷生产技术,由于多年来各种原因限制,反而保留浓郁的地方特色和隋唐陶瓷的文化特征。
中国台湾“故宫博物院”陶瓷专家认为,明月窑是一直在烧制陶瓷的老窑,属于原汁原味的典型邛窑,其烧制工艺完整保存唐代技艺。故而,明月窑被世人赞誉为“活着的邛窑”。
今天,随着“蜀山窑”和“蜀山小筑”、“清泉烧”、“火痕柴窑工坊”、“张家陶艺”等项目相继入驻,明月国际陶艺村在蒲江乡村振兴与打造西部文创中心田园样板城市的道路上坚实前行。

明月窑
林碗厂
据《蒲江县志》记载,土陶业在民国时期颇为兴盛,甘溪、大塘、大兴一带,利用当地白泥资源优势,发展土陶业。全县10人以上的手工作坊有八九家,均属小业主经营。其中,甘溪吴碗厂和大兴林碗厂规模较大,产品都以土碗为主,附带生产少量杯、盘、盆、钵等。
林碗厂位于大兴三和场附近,1964年迁大兴场口1公里处,是大兴土陶社前身。此厂始建于清光绪十五年(1889年),初为林伯其开办,后由其弟林伯之继业。建国前夕,转交林盛福、王任安经营。其时,有半农半工生产人员23人,烧窑1座,年产土碗1万余连和四五百个坛罐制品。1956年转为公私合营,由县供销社管理并销售产品。该碗厂,以小手工业的生产方式生产,原料(白泥)就地挖取,燃料原为木柴,60年代中期改烧煤炭。蒲江土碗外涂一层黄釉,能上蒸笼承受高温,经济耐用,销路颇好。产品除销县境外,还运销名山、雅安、邛崃、大邑、成都等地。
1962年,蒲江县恢复建置后,碗厂调整为集体所有制性质的生产合作社,归县手管局领导。当年,与吴碗厂共有职工58人,生产各种产品70万件(最高年产量逾200万件),完成工业总产值10万元。1978年初,贯彻国务院和省革委通知精神,将县属镇以下的场镇手工企业,交由当地人民公社管理,直属县社队企业局领导。1985年,大兴林碗厂办厂,只保留部分职工维持基本生产。当年大兴林碗厂与甘溪吴碗厂生产各种陶器产品62万件,完成工业总产值9.85万元。由于农村经济逐年发展,炊餐用具中,细瓷花碗取代土碗;其他器件亦为搪瓷、金属等制品取代,土陶生产呈衰落之势。